食安法大翻修!立法院三讀通過最新修正案
立法院18日火速通過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修正案,這次修法被稱為「史上最硬條款」。根據最新規定,黑心廠商如果被抓到在食品裡亂加東西、用假原料,最慘可能被罰到20億台幣!而且法官還能看情況把罰金再往上加,重點是「賺多少就罰多少」,就算之前被罰過也不放過。
修法關鍵亮點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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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價罰金分級制:
- 害人重傷→最高罰1.5億
- 搞出人命→直接罰2億起跳
- 法人機構(公司行號)罰金再乘10倍,等於最高20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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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法所得通通吐出來: 以前常發生廠商被罰3800萬,結果賺了18億的狀況(就是在說大統油案啦!)。現在新增「不法利得沒收」規定,就算刑事判完了,行政機關還是能繼續追討黑心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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灰色地帶全列管: 把那些廠商愛鑽漏洞的行為都寫清楚,包括:
- 加些543的未核准添加物
- 用有毒容器裝食物
- 原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 這些通通要關7年以下,還要加罰8000萬!
為什麼急著修法?
去年彰化衛生局對大統油案開罰18.5億,結果法院用「一罪不兩罰」原則撤銷,最後只罰到3800萬,民眾氣到不行。立法院這次特別開8次協商會,就是要堵住這個法律漏洞,行政罰鍰與刑事罰金脫鉤處理,讓黑心廠商無法再靠司法技術逃脫。
新制怎麼運作?
未來法官判案時會先看:
- 原本該罰多少錢
- 廠商實際賺多少黑心錢 如果發現不法所得比罰金還高,可以直接按比例加重處罰。舉例來說,如果某公司賣黑心油賺30億,就算法定罰金是2億,法官還是能罰到30億!
業界反應兩極
食品大廠多半低調不表態,但消基會直接拍手叫好:「早該這樣修了!」也有法律界人士提醒,未來企業負責人要更注意原料把關,連坐處罰機制可能讓公司高層都吃上官司。
民眾怎麼看?
菜市場王阿姨:「早就該罰重一點!那些黑心商人賺那麼多,罰3800萬根本是零用錢。」年輕媽媽林小姐則說:「希望政府真的要嚴格執行,不要雷聲大雨點小。」
重點整理包
- 即日起生效,新制適用所有食安案件
- 增列7大類違規行為明確定義
- 建立「吹哨者條款」鼓勵內部檢舉
- 地方衛生局可直接扣押問題產品
- 檢舉獎金最高提升至1億元
這次修法被稱為「食安原子彈條款」,顯示政府打擊黑心食品的決心。不過也有專家提醒,重罰之外更要加強源頭管理,才能讓民眾吃得真正安心。